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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3、《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二)审批主体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三)审批条件
建设项目的用地性质符合《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四)所需要件
建筑设计方案图审查阶段所需要件:
1、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报批图
2、土地批复文件
3、、批准的规划用地许可证附图的CAD软盘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阶段所需要件:
1、循环表(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2、循环图(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3、与各部门签章循环图相同的建筑报批图一套(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发出的)
4、正式计划文件
5、经土地部门核准的重新核准土地出让金的函回执
6、基础设施修建申请书(基础设施审批)
(五)办件时限
材料备齐后,建筑设计方案图审查阶段自受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阶段自受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相关便民问答:
1、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2、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
(2)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公路、桥梁、管线、隧道、轨道交通工程。
(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或者结构体系或者基本平面的装修工程。
(4)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
(5)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工程。
3、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几个阶段?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两个阶段,即:认定建筑设计方案阶段和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
4、认定建筑设计方案阶段,建设单位可以取得哪些审批图纸、文件?
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10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同意的,由行政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 建设项目报建审批表及附图
(2) 如果属房地产开发项目:《关于核准正式年度计划的函》
(3)超出原批准规划建筑面积的项目----《关于重新核收土地出让金的函》
(4) 如果在自有用地内建设或已获得土地批复文件----《关于拆迁意见的函》
在此期间,如果接到我局通知,请在当日到相关处室领取《报建项目设计方案审核意见书》,并按要求修改建筑设计方案(如果因建设单位未能及时领取审查结果而造成审批时间延误,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从领取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建筑设计方案重新报送我局,逾期视作自行放弃该项目。
5、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报建审批表》后,应注意哪些事项?
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报建审批表》及附图,应分别征求市武装警察部队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会签意见,当建设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建项目、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项目和高层建筑项目时,需另外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意见(以上四家会签单位在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审批区分别设有窗口)。
6、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建设单位可以取得哪些审批图纸、文件?
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8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同意的,由行政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2)《建设工程审批收费通知单》
(3)如果属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办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交费联系单》
7、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做哪些工作?
(1)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一年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
(2)依《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原批准部门审批。”
(3)依《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可以进行建设前期的有关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的,计划部门下达正式年度计划后,经规划部门验线核准建设位置、建设条件,核发开工牌照,方可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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