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办事指南
 



行政许可事项报建指南


第六章 办理城市雕塑建设工程许可证报建指南



(一)法律依据
  
  1、《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2、《黑龙江省城市雕塑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二)审批主体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三)审批条件

  建设项目符合《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哈尔滨市城市雕塑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四)所需要件

  1、建设单位向市城市规划局提出书面建设申请
  2、申报建设设计方案和创作设计单位(人)资格证书
  3、计划批准文件或建设单位计划书
  4、土地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
  注:重要地点的雕塑设计方案需经专家论证,重大题材的城市雕塑需要文化部门提出意见,按题材的重要性分别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办件时限

  材料备齐后,自受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资料来源: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